本屆得獎名單比賽規則 參賽須知來稿須知評審委員報名表格歷屆得獎名單

 
  1. 大專組 : 參賽作品須用電腦橫印,每頁清楚標明頁數,於正文末處須列明總字數。除正本外,請同時交來清晰副本三份。打印稿須用 雙行行距列印,字號不可以小於12點。請附光碟檔案,以便出版。

    少年組 : 參賽作品須用400字原稿紙,用深色筆書寫,或用電腦橫印,每頁清楚標明頁數,於正文末處須列明總字數。除正本外,請 同時交來清晰副本兩份。手寫稿必須清楚,打印稿須用雙行行 距列印,字號不可以小於12點。二者均須註明頁碼及字數。

  2. 參賽作品及副本概不發還,請參賽者自留底稿。

  3. 不設電子收件──不接受電郵投搞或磁碟投稿。

  4. 參賽作品切勿寫上參賽者資料(例如姓名、院校等)。個人資料須填寫在參賽表格上。

  5. 不具名作品須連同參賽表格一同遞交,信封面請註明「大學文學獎參賽稿件」、說明參賽組別,或註明「少年作家獎參賽稿件」。大專組參賽表格須附下列資料:真實姓名、在校證明文件/學生證件副本/畢業證書副本、詳細地址、電話、電郵、傳真(如有)、在學院校、科系及年級。上述資料如有不確,將被取消參賽資格。少年作家組表格須附下列資料: 學生姓名、級別、作品資料、學校資料及負責老師姓名。

  6. 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乃為核實身份、參賽資格,及聯絡之用。評審程序完成後,未有得獎者,其個人資料將全部銷毀。

  7. 參賽作品必須為從未以任何形式(包括文字傳媒和電子傳媒──例如公開或私人網頁)公開發表,亦未投寄參加其他比賽的作品。

  8. 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創作。

  9. 翻譯作品 / 翻譯改寫或改編作品概不接受。違者取消參賽資格。